close

 

否則大人會因為小孩的需索無度而過勞死。

 

昨天我們母子倆跟舊家鄰居以及她兩歲半女兒碰面,小女孩幾次的情緒失控讓我有點看不下去。

 

第一次是我兒子將桌上的玩具拿去玩,那玩具是店家的,然後小女孩就抓狂,一直拉著她媽媽哭鬧。

 

第二次是下午在公園盪鞦韆,小女孩已經玩了很久,而且有其他小朋友在排隊,我不知道朋友有沒有先跟小女孩溝通過,但我想溝通可能無效,反正就先帶小女孩離開盪鞦韆,然後她又大哭大鬧。

 

第三次是我兒子說想要沿著公園外圍跑步,於是我們兩大兩小先跑了兩圈,然後大人想休息了,我跟兒子說現在想跑可以跑公園內廣場,這樣大人看顧小孩之餘還能休息,但小女孩就又抓著媽媽說「跑跑,跑跑」,媽媽不願意配合她又不出我意料地抓狂了。

 

我必須說,寵孩子是非常勞心勞力的。今天大人因愛而寵孩子,也意味著大人得擱置自己的需求(或是擱置旁人的眼光,或是擱置特定場合的限制);偶發或短期之內或許可以,倘若頻率提高或時間拉長,寵愛將會變成毒藥。

 

這裡提及的寵愛是指,當大人與小孩意見不同,大人總傾向於以小孩意見為優先,習慣性地擱置自己的需求;一旦大人力有未逮無法配合,小孩就大哭大鬧。

 

我本來不是個好管閒事之人,但今天我朋友跟我一樣,大部分的時間都跟小孩綁在一起,而我並不想看我朋友那麼辛苦。

 

看小女孩那樣,不禁想起我跟兒子也有過一段艱難的時光。當他跟別的小朋友為了玩具互不相讓,幾番溝通無效只能將他帶離現場;當他執意要踩進美術館裡的禁止跨越線,我將他帶出美術館讓他在空曠的地方哭個夠;當他一意孤行要在沙發上跳個不停,我就讓他獨自承擔痛果……

 

當親子雙方意見不同,小孩又無法溝通,也無法接受其他的選項,難道大人只能選擇配合?

 

寵小孩的大人,請量力而為。很多大人寵自己小孩的同時,也是想寵自己的內在小孩,可是當小孩將大人的寵視為當然,甚至有更多要求讓大人吃不消時,握有選擇權的大人是否要自問:我是否哪裡做錯了?

 

有時候小孩就是會不知危險,而大人就是那個必須說不的人;有時候小孩還沒有被建立規矩,而大人就是那個必須為之建立規矩的人;有時候小孩就是當下無法溝通,那大人就要等待可以溝通的時機到來。

 

每個孩子都是被某些規矩圈養長大的,有些是法律明文,有些是生活常規,而孩子實際感受到的規矩多寡取決於主要照顧者的態度與實踐的方式。

 

經過五年的相處與磨合,我的底線兒子差不多都知道,很多我們甚至已經有共識了,譬如我不能接受小孩壞脾氣,當他為了某個理由哭鬧,我會先排除生理不適的狀況,等沒睡飽或肚子餓或需要換尿布的狀況都排除了,再來看他是有什麼說不出的委屈,如果以上皆非而是他有無理要求,那就讓他哭讓他鬧啊!等小孩願意聽大人說話、願意考慮接受其他選項,或是等他情緒緩和了、能夠好好表達他的需求再談。

 

譬如我不能接受不惜物愛物,小孩挑食撕書或摔玩具會讓我很憤怒。我知道要讓小孩接受某些食材是需要時間的,那挑食在此先略過不談;撕書的部分,有的小孩破壞力特別強,那大人可以先在家裡把小孩教好再出門,否則大人帶小孩出門之前請先確定自己口袋夠深,不要小孩弄壞了書,才在跟圖書館或商店討價還價;摔玩具的部分,除非小孩是摔自家玩具那隨你們高興,可是到我家裡作客弄壞我買給小孩的玩具,我會先計較是故意或非故意,看在朋友過往交情我願意容忍一次,但我大概是不會再主動邀請你小孩來我家玩了。

 

又譬如我不能接受搶奪或霸占玩具,這時大人可以提供小孩選項,小孩可以選擇(一)雙方溝通協調,輪流交換;或是(二)那個玩具被大人沒收,兩個小孩都只能玩別的;或是(三)雙方都離開現場,都沒得玩。

 

我爸媽生四個小孩,我們家境並不富裕,但也沒有讓我們餓著,而我至少從小學五年級起就知道我得到的資源都不是理所當然的,所以當我的小孩也要有自覺,我對你好也不是理所當然的。你想要什麼,那你就自己去取;你有什麼非得不可,那得用合理的手段去掙;當你說服了我,我才會助你一臂之力。

 

所以要放手讓小孩學會長大的第一課,反而是大人要先學會適時忽視小孩的哭鬧呢!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親子關係 教養
    全站熱搜

    穗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