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16635   

3/11兩歲十一個月又三天。他這模樣真的好帥。(花癡貌)

 

昨晚入睡的時候,室內溫濕度已經讓我略感不舒服。清晨四點多實在悶得讓我不得不起來打開空氣清淨機,還有獵殺那隻不時飛在我耳際嗡嗡叫的蚊子。找不到那隻蚊子讓我有點不快,這時候我已經完全清醒了。一邊逛著網路商城一邊想著下個月兒子生日要送他的禮物,想著很多還沒寄出的明信片,想著下個月可能的旅行,以及這些林林總總的花費,接著打開檔案記這幾天的帳。

 

正翻著Albert Camus《異鄉人》(L'Étranger,又名《局外人》),窗外就開始下大雨了。《異鄉人》我愈看愈悶,但不是說我不喜歡他的風格,而是主角看透太多了。那不是欣然接受,而是不得不接受,於是沉默,於是冷漠。

 

「我知道這世界我無處容身,只是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

 

這句話好棒。

 

六點四十分,兒子就在房裡叫著「天亮了。媽媽我起床了。」他每每早起總是嚇得我心跳加快,好像唯恐被他發現我正在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陪他玩了一下,他一直在說「驗車好了」。一時間不懂他的意思。既然電腦開了,WORD作業窗佔一半桌面,另一半桌面乾脆開瀏覽器給他看影片。這寶貝坐在我的腿上的親密感,讓我想起最近他很少跟我要抱抱。這讓我覺得輕鬆許多,卻又難免落寞。

 

影片跑得很慢,後來都定格了。他又在嘟噥「驗車好了」的事,而且拿著遙控器好像想開電視的樣子。我突然恍然大悟般地哈哈大笑。昨晚孩子的爸跟鄰居借回賽車遊戲的DVD玩了一下,還跟我說自己想去買這一片。遊戲畫面很真實,什麼車種都有,兒子看到也吵著要拿搖桿,但真的給他了他很快就讓跑車撞牆。後來真的很晚了,我就催孩子的爸把電視關了,跟兒子說跑車被你撞得很慘,它們都要送去保養廠驗車修理,需要一兩天的時間,等它們修好了再玩。他昨晚很晚睡,今天卻又很早起的原因就是這樣:他覺得驗車好了,應該可以繼續開車了。

 

看完《異鄉人》,我又忍不住開始想著,如何完成一本小說這檔事。五十年前寫一本小說的字數門檻其實不高,但是五十年後一本小說的質量不論是市場要求或自我要求都很高。我的意思是:既然我動了念,我就有打算要寫,我知道有一天會完成它,那麼它就會掛上我的名字,那麼它就會成為我人生第一本小說。我希望我有能力寫完它,也希望它有出版的價值,也希望二十年後回頭看它不至於覺得不堪入目。

 

也許我設限太多了,那麼即使我有生之年完成它,它可能是我的第一本、也可能是我最後一本小說。我有辦法像Harper Lee那樣完成像《梅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那樣一本小說嗎?

 

也許我門檻真的設得太高了。

 

由於主題的關係,我不確定寫出來的事件或偏見會不會傷人,這也是挺困擾我的其中一點。其實痞客邦寫這麼久,我還從沒想過自己寫出來的是否會傷人。但其實我會在乎的也只是我周遭親朋好友對我以及我的部落格的觀感罷了,因此我的部落格只有給幾個真的很熟(但沒什麼時間來看看)的朋友知道。我對人性沒有太高的期待。雖然我相信人人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但是我不相信人人都有傾聽他人異見並繼續做朋友的意願。

 

想這麼多,都寫不成了。

 

也許我已經開始了。

 

我的第一本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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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