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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婚姻育兒
5/19,三歲一個月又十一天,張小勛的泡泡鬍子!
做任何事可以粗略分為四種情況:
想做,最後也做到了;
不想做,但還是做到了;
想做,一直努力卻還是做不到;
不想做,但為了別人一直努力卻還是做不到。
前兩種情況至少證明了能力;
第三種情況至少證明了熱情;
第四種情況雖然尚未能證明什麼,但只要當事人以為值得就好了。
穗波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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