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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44736   

10/14兩歲六個月又六天,餵洛克吃青菜。

 

孩子文明化的過程好比動物馴化的過程,難怪很多媽媽都笑稱自己是馴獸師!

 

動物為了生存而掠奪是正常的,強者獨自行動,弱者群居互相照應;但人非動物,掠奪、推打、凌弱的行為不應該被漠視。

 

孩子之間的紛爭,有些父母覺得不是什麼大事,他們自有一套解決模式。我個人以為case by case學齡前的孩子爭執通常因玩具而起。不管紛爭以何種方式呈現,我認為都需要目擊過程的大人立即制止。

 

有些孩子是不知掠奪的行為不被允許,有些孩子則是以搶奪引起別人激烈反應為樂,有些孩子則是在試探你的底線在哪裡。

 

當張小勛侵犯到其他孩子的自由,或有不尊重別人的嫌疑時,我會請他立即中止玩樂,跟他說這樣不妥。他不依我不管,如果他開始反抗我就直接帶離現場,找個安靜的地方(通常是回家)好好溝通一下。

 

當其他孩子侵犯到張小勛的自由,或有不尊重張小勛的嫌疑時,不用我說,張小勛就會開始哭鬧了。我會視情況(其家長本身教養態度與孩子語言表達程度)決定是否跟那個孩子溝通,但是通常我秉持「我們沒有義務管教別人的孩子」,直接採取的辦法是把張小勛帶離現場,告訴他剛才那個孩子哪裡做錯了。後來我有告訴他自保的辦法,就是大聲呼叫「你不要搶我的玩具啦!」如果對方再不聽,就直接跑來告訴媽媽或身邊其他大人。

 

對於所有物的獨佔慾是這階段孩子的正常反應,但是我還是會把握每一次的機會教育張小勛:要獨佔玩具不如就放在家裡,要帶玩具出門或是跟大家一起玩就得學著分享如果他羨慕其他孩子正在玩的、並沒有專屬於誰的玩具,就要學著(一)主動詢問別人「可不可以借我玩」或「可不可以一起玩」,或是(二)等別人不玩了再換你玩,或是(三)你拿你的玩具跟別人的玩具交換玩一下。

 

我向來愛好和平,紛爭能免則免;若玩具是紛爭之源,我會直接離開。畢竟玩樂是為了開心,玩具並非要角甚至成為亂源;人際之間的相處對我來說,從來沒有爆粗口或強取豪奪這些選項。我希望以實際行動告訴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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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