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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三歲五個月又十八天,好久沒有一家三口合影了,路人幫我們拍得還不錯!

 

這天台中高雄當天來回,主要是跟婆婆吃飯。難得先生說不開車,我們一起搭高鐵達左營站,走到捷運站搭到中山公園站,然後再轉小黃到大立伊勢丹精品館。我調侃他沒有車就變遜了,他很會認路,但他沒車就沒什麼用了;我是個路癡,但我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可在行了!(下巴抬得好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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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園站走下來就看得到一隻大鴨跟好多小鴨

 

高雄請這尊黃色小鴨不知道錢花得值不值得,但是我們所到之處──捷運站,大立伊勢丹門口,甚至紅豆食府的小鴨饅頭──幾乎都看得見黃色小鴨的身影,藉黃色小鴨行銷高雄之美不遺餘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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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伊勢丹電梯內

 

其實我沒有特別去瞭解這隻鴨背後的創作意念,或許數大就是美,放大也自成一種美,但如果沒有全球巡迴可能不會那麼有話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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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黃色小鴨的作者到底是靠什麼維生呢?他是荷蘭裝置藝術師Florentijn Hofman過去他在歐洲已經展出不少大型裝置藝術,只是我想黃色小鴨不算是他最具原創性的作品,將這隻鴨放大之前還是要先向這隻鴨的原創者申請一些有的沒的吧?不過當他排除所有技術與政治困難將這隻鴨真正放大到26*20*32公尺這般大,這隻鴨為創作團隊以及展出當地帶來觀光產值的同時是否因此排擠了原創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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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豆食府特製的小鴨饅頭

 

這個從小在很多人洗澡的時候就在浴缸裡游來游去的小鴨,牠不是突然自己游進我們家浴缸裡的,而是有人先創造了牠並將牠商品化吧,可是現在上網用關鍵字rubber duck作者一查,只能查到這位荷蘭裝置藝術師了,再rubber duck歷史才勉強找到其他名字或事件。或者這隻黃色小鴨的原創者在牠「小時候」並沒有申請商標或著作權,於是其實根本沒有我顧慮的資訊排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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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拍照偶有佳作

 

不過這名裝置藝術師將黃色小鴨放大的確提供人們不同的思維,將本來可以放在手心的東西變得夠大讓人們足以遠眺仰望,不只是傳遞和平的理想,更是鼓勵我們放手將夢想做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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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台中高鐵與夕陽合影

 

 

 

2013.10.25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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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