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不去看那些沒看見的,不代表那些沒看見的就不存在;可是如果為所看見的不公不義採取行動,也不代表就因此是正義的一方。講這樣有人覺得難聽,那大可不必再往下看。

 

憤怒是需要使力的,那麼多人的憤怒確實可以引起更多人注意,但是所有被迫將注意力轉移至群眾運動的人,是因此支持群眾運動的訴求?或是因此注意其訴求背後涉及更深更廣的議題?或是因此更加對群眾運動無感?

 

熱衷於從事群眾運動的人,莫怪路過的人不伸出援手。一旦人們覺得自己是被剝削的一方,走上街頭等於假設自己是需要被援助的弱勢;可是除非這些人是在法定申請的時間與區域內進行遊行抗議,否則導致了大規模的交通癱瘓很難引發廣大群眾的同情。

 

人們不一定被政府或是特定意識型態所奴役,但是大部分的基層勞工都被金錢與工作所奴役。也許抗議者的憤怒其來有自,可是對於一個完全不了解前因後果的路人而言,你將憤怒拋出來,路人甚至其他被影響的人也可以回擲你更大的憤怒。

 

這是一個你我都可以對各個議題大聲說出自己立場的民主社會,可是我不像你那樣重視並且廣為宣傳自己對特定議題的立場與看法,不代表我就應該被你貼上「冷漠」「只顧自己」「不為下一代著想」等等標籤,畢竟政治(以及其涉及的利益分配)從來就不是你我說了就算的事。

 

陳述再多也只是個人觀點,無濟於事還徒增無力感。我認清自己的能力有限,選擇將能力使在有用的地方。我還是會自己做功課,支持跟不支持服貿的,反對跟不反對核四的,看見需要幫助的人還是會幫助他們,但我還是要維持一個家的基本運作,還是要堅持一個家的和平氛圍。

 

社會能否將事情導向正面積極的方向發展,最後還是要各方人士回歸理性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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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